全国咨询热线022-28138518

信息中心

  • 机构名称: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

    住  所: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博雅苑B3栋

    电  话:022-28138518

    传  真:022-28136606

    邮  箱:tjtianding2013@163.com

    许可证号:120000028

行业资讯

  • 时间:2020-12-08 14:38:57.0
  • 编辑:本网编辑
  • 浏览:1360
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正式出台

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若干规定》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将我市工作特色、成功经验固化下来,并细化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为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若干规定》立法审查过程中,市司法局坚持提前介入、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在起草过程中加强对起草部门的督促指导,坚持“开门立法”,保障人民群众以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确保立法举措扎实有效。《若干规定》有如下特点:一是确定工作原则,强化政府职责。推动形成“政府统一组织、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管理工作新格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末端”管理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迈进,引导全社会树立道路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坚定信念。二是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优化停车和通行环境,实行精细化停车管理,优化通行规则。进一步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农业机械等通行规则,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及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器械上道路行驶,突出强化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货运等车辆在高速公路右侧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等规定。明确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细化交通事故现场快速撤离规定,缓解因轻微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最大限度避免二次事故发生。三是定责坚持以人为本,罚则体现宽严相济。细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规定,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制。对违反各章节规定禁止行为和活动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切实体现行政执法的“宽严相济”,增强法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