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范围
笔迹鉴定
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经市司法局核准登记,于2005年9月20日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2名,工作人员40多名,办公场所近600平方米,设有鉴定人室,实验室,档案室,案件受理室等8个部门。
笔迹鉴定 主要服务包括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