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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08-15 10:3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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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1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司法部今天(15日)公布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两个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2019年9月15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新增严肃追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作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两个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当前司法鉴定改革的重点是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经审核合格后,交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编入名册并公告”写入两个办法。
就新增内容,司法部特聘专家左芷津分析,此次修订中新增加了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建立鉴定质量管理和诚信评价制度,新增加了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的要求,在准入方面新增加了鉴定机构准入的专家评审制度和对鉴定人能力的考核制度,这些确保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能够满足基本的从业条件。
此次修订明显加大了对虚假鉴定的处罚力度。左芷津表示,过去只是追究做虚假鉴定的鉴定人的处罚,此次新增加了鉴定机构指使、胁迫鉴定人做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
作为体现司法鉴定的公益属性,新增加了鉴定人接受指派承办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
左芷津表示,针对现在鉴定人时常以“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身份参与法庭质证的现象,新增加了鉴定人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诉讼时,应当遵守法律和管理制度,坚持科学性、公益性、公正性原则,这对司法鉴定人也是一种保护。
修订进一步优化管理权限和管理事项,进一步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完善细化了处罚情形和方式。左芷津说,新增加鉴定人受到停业处罚,或者正在投诉处理期间不得变更执业机构的规定,防止出问题的鉴定人逃避责任的条款,还新增加了对多次违反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给予从重处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