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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范围
打印文件印制时间鉴定
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经市司法局核准登记,于2005年9月20日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本所现有司法鉴定人12名,工作人员40多名,办公场所近600平方米,设有鉴定人室,实验室,档案室,案件受理室等8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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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阶段性特征及共时性特征是判断打印文件印制时间的主要依据。
打印阶段性特征是打印机在使用,维护等过程中形成的或产生变化的,通过打印文件反映出的随时间的推移在不同时间阶段呈现规律性变化的各类特征,是判断检材印制时间范围的主要依据;打印共时性特征是打印阶段性特征中在某时间段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各类特征,是判断多份同机形成的打印文件是否一次或相近时间印制形成的主要依据。对于采用数字水印技术的彩色激光打印机,在彩色打印模式下(个别在黑白打印模式下)可在文件纸张上打印形成呈规则排列组合而成的暗记特征,某些品牌打印机的暗记特征包含有打印时间的信息,可作为确定印制具体时间的依据。